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 (8月18日《广州日报》)
何谓募捐?说白了,就是一种善行,一种爱的奉献。2008年汶川地震,举国上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钱捐物,共度难关。在那场声势浩大的赈灾捐款里,人们看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看到了戮力同心、众志成城,不管是捐款上亿还是奉献几元,在慈善的天平上他们是等值的。
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或许本意是好的,设了“参考标准”,就会得到更多的捐款,给更多的人以帮助。但是,捐款设限这种行为显然是在慈善的道路上跑偏了,慈善本身是一种自愿行为,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一千元是善行,一角钱也是爱心。如果捐款变成“强行摊派”,那么善行也就变了味,执行起来多了几分不情愿,少了几分善意和奉献。
是否捐款和捐多少都应该是本人自愿,不该有“参照标准”。一块,一百,一万,一千万,一亿,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而这些数字背后,都是有着相同的目的,就是让需要的人得到帮助。捐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决定捐款多少,有1000万的人捐100万和有1000块的人捐100元,能说他们的爱心不等值吗?
爱心不是物品,不能称斤论两以金钱多少衡量,没有贫富差距,捐一元、一百元和一千万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捐款强制设限,将募捐设“最低消费”,分出三六九等,那么善行也就变了味,变成了攀比和指令,只会与慈善渐行渐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琪琪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