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专家指出,调整央企负责人的过高收入、严限“职务消费”,将是反腐的又一把利剑。(8月18日 人民网)
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可见,反腐的利剑挥向了“央企负责人”,让大众直观感受到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笔者认为,严限“职务消费”,有助于让反腐利剑高悬。
众所周知,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的职务消费开支已占其财政开支的半壁河山,由于过高的支出,有的导致财政资金入不敷出,单位经费压力增大,而且在实际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不少单位超标准接待是屡见不鲜。少数领导干部还将职务消费以职级定标准,以职级定待遇,互相攀比,大讲排场,大手大脚,吃的没得倒的多,浪费严重,导致支出费用膨胀,“标准”形同虚设。
毋庸置疑,职务消费的膨胀,一方面导致政府管理费用、企业经营成本失控,另一方面必将扩大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多次发文制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打着“公”字号的消费行为,但职务消费现象还是屡禁不止。这无疑是对我们党员干部自律能力的一个考验,作为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身上担负的责任和使命,而不是花百姓的钱办自己的事,搞特殊,讲排场,让自己散发着一身的官气。
为此,限制“职务消费”,平衡收支,严打腐败,规划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不给腐败机会,建设和谐政府,打造“民心”政府,才是干部领导应该干的事情。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退一步来说,其实在履行公务中,不需要那么多的消费,或者不是履行公务需要。甚至极少数人还以职务消费为名,大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把职务消费变成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藏污纳垢之地。
总之,践行群众路线,就要高度警惕“职务消费”成为走实群众路线的绊脚石,而严限“职务消费”也必将是又一把反腐利剑。作为各级领导者,唯有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高度自觉,丝毫不懈怠,丝毫不马虎,把治理“职务消费”视为党性锻炼的契机、作风建设的载体,才能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真正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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