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华容区一副乡长与村支书“互殴”,双方均已住院。据双方当事人反馈,当地派出所与乡纪委正在调查此事。(8月20日荆楚网)
乡长与村支书“互殴”,看起来像是在小说或电影里才可能出现的场景,居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笔者不是断案的包公,也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和事佬,但是在现实中,干部因为工作产生分歧导致“互殴”,看起来是一件偶然,反映的是思想的浮躁,行为的不雅,这样的事,绝对不该有,不允许有,更不能再有。
不能忘记“我是谁”。村支书为了抗旱马达被盗找乡长汇报,这是工作,作为分管农业的副乡长,理应热情接待、积极想办法解决,而不应推诿,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干部最基本的底线,但是这位乡长没有重视,而是继续在网上“查看天气预报”。我们不能擅下结论说副乡长上网不是在为抗旱查找气象资料,但是至少副乡长没有把握当时的情况是村支书找上门来,急需处理具体事务,这个与查天气预报,孰重要?乡长的办公室是处理公务地方,是公共场所,乡长和村支书一定都知道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重要,岂可成为拳脚施展之地,而主角竟然都是基层的两位干部和党员。副乡长多半是忘记了“我是谁”,来自哪里,其职责是什么,该如何履职,如果副乡长真正报群众的困难和急需放在心上,真正明白自己的定位,那么,面对心急火燎的村支书,哪怕是态度生硬点,言语粗一点,也会冷静地处理,积极地帮助村支书想办法的。遗憾的是,副乡长没有做到这一点,从而导致“互殴”事件的发生。
不能忘记“为了谁”。副乡长是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村支书是村里发展的领头人,是村民的“主心骨”,他们拥有共同的职责,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为当地群众服务。抗旱设施被盗,是村支书的事,也是乡长的事,更是当地老百姓共同的事。在旱情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一切为了抗旱就应该成为乡长和村支书的共同职责、共同的语言。有了共同的任务,有了相同的职责,还有什么沟通不了的事情、解开不了的过节,而非要发展到“互殴”的地步。试想,乡长和村支书激动之时,一定都没有想到自己“为了谁”,村支书找到乡长做什么、为谁做,乡长接待村支书需要说什么、怎么说、为谁说,如果当时双方都是这样想,事情也断然不会向双方个人的斗气方面发展,最后的结果一定会截然不同。
据了解,涉事的乡纪委和派出所已对两人作过笔录,“谁有责任就处理谁”,这是乡党委书记的表态。但是,对于这样一件有损党员干部形象、有损政府形象的“公共事件”,绝不应限于处理了事,而应该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教育全体公务员,从内心深处树立为民意识、公仆意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彭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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