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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慧敏:农村基层干部“互殴”的示范要不得

发布时间: 2014-08-20 10:37:3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胡慧敏  进入电子报

  18日上午,湖北鄂州市华容区一副乡长与村支书“互殴”,双方均已住院。今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向新京报记者反馈,当地派出所与乡纪委正在调查此事。(8月19日《新京报》)
  之所以斗殴,据报道中的村支书讲是因为村里抗旱抽水机站内的马达被盗,他前往乡政府找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长潘定平汇报,希望其解决此事。村支书认为副乡长玩电脑态度不好,副乡长则认为在看天气预报,村支书先动手。在这之前两人并无矛盾。
  不管当事人谁对谁错,“互殴”事件已成事实,在基层干部中起到了坏的“示范”。先不管网友怎么看待此事,当地的群众会怎么看待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干部?今后的农村工作该怎样继续开展?
  打架斗殴一般是“流氓”行为,常常冠在社会上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身上,如今却在为着“人民公仆”身上发生,就显得十分不协调了,这是事件双方当事人都值得反省的事。
  随着网络的发达,18日发生的事件,瞬即在网上曝光并发酵。“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也就在昨日(19日)各大主流媒体报道了《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对公务员日常履职行为进行制度性规范,公务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15种行为将会被问责。
  用制度规范公务员行为是民心所向。正如省公务员局负责人指出的那样,长期以来,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问责力度不够,部分公务员表现出业务不精、能力不强、重权轻责、工作避重就轻、得过且过,作风自由散漫、谋人不谋事等“庸懒散”行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即使开展问责,也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出现“不问责”、“假问责”、“问责秀”等现象。该《办法》的实施,将对加强公务员日常履职行为监督管理,打造高效、守法、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有了制度作保障,相信很多好的示范会纷至沓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慧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鄂州;官员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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