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4月5日,四川首个“单独两孩”宝宝就在德阳出生。市民陈女士特别想给儿子再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免得孩子孤独,也有利于孩子成长。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她和老公终于下定决心再生一个。第二个宝宝在肚中一天天长大,两口子已经做了各种迎接准备。然而,“生二胎是不是一样地休假?”这个疑问却影响着两口子对未来时间的规划。(8月19日 《成都商报》)
单独二胎是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而为何不能享受正常的晚婚晚育假呢?其实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来照顾新出生的子女,而湖南、福建、深圳、重庆等地却对于单独二胎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和陪护假,确实对于单独二胎的家庭有大大的不公。其实国家也没明确规定“单独二胎”属于晚婚晚育,并且也符合“晚婚晚育”的标准,为何各地还是反其道而行之呢?因为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才能算做晚育,出生的第二个子女也就排除了晚育的范围了,但是国家出台“单独二孩”的政策是不是与晚婚晚育的标准相违背呢?
当然很多人认为单独二胎的夫妇已经享受了晚婚晚育的权利,如果过多的休假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刚生小孩的妇女如何才能在本不该离开刚出生的子女的时候去好好的工作呢?只有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生育环境,才能更好的让员工更好的为企业工作,创造更多的福利。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修改晚婚晚育的规定,将第一个子女算作晚婚晚育,修改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出生的子女”都应该作为晚育,政策的延后性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已经生育二胎家庭的权利,但笔者深信,随着时代的发展,此项规定一定会与时俱进。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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