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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祎:罚单“缩水”,执法部门怎能“手下留情”?

发布时间: 2014-08-22 16:12:3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贺祎  进入电子报

  距离长江仅13公里的重庆巫山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湖北环保厅开出上限罚单:对直排废水的湖北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分析人士认为,与非法排污造成的巨大损害及非法获益相比,100万元罚款对于企业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恐难起到有效威慑。(8月22日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在评价一个企业时,环保与否成为体现其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指标。然而,从近期的“环保黑金”到“黑水入河无人管”,再到如今的“污染水库”事件,有很多企业为了金钱的诱惑,不顾百姓安危,和监管部门“勾肩搭背”,大肆破坏环境,饱受百姓诟病。
  还原这个污染事件,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库,受湖北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硫精矿洗矿场直排废水影响,280万立方米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导致周边4乡镇5万余名群众饮水困难。虽然经过实施专家制定的治理方案,千丈岩水库水体已经恢复正常,但此次事件给当地造成千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
  对于此次事件,笔者不禁有诸多质疑,其一,企业排污不是偶然事件,为何可以肆无忌惮排污无人管?相关部门的监管都去哪儿了?其二,造成千万元的损失和百姓无水可饮的重大事故,为何环保部门只是“轻描淡写”地罚款“100万元”?这点“象征性”的罚款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吗?这样“划得来”的买卖以后企业会不会还会做?
  可以说,环保部门的态度不免让人怀疑政府和企业“勾肩搭背”。从相关部门在应对污染事故,处理紧急事务时“逃避”的态度,对污染行为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作为,对违规企业写下“缩水”的罚单,折射了政府“为企业代言”的畸形政绩观和官德的丧失。
  由于相关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执法部门往往“手下留情”,取下限象征性处罚了事,这进一步纵容了企业胡作非为。所以,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市场监管的执法需要保持高压态势,然而在制度的设计上,既给予监管有效的执法权限,也需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其不能成为小部分人牟利的虎皮工具。同时要落实好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的机构和人员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让监管之手强硬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执法部门在民意的期待中,责无旁贷、积极作为、公正执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贺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何青)
关键词:千丈岩水库;污染;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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