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物价局因罚没收入锐减,停发工资5个月”一事近日引发舆论持续热议。媒体报道称,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今年4月起连续拖欠职工工资。22日晚,梁子湖区政府就此事作出专门部署。(京华时报8月24日)
按理说,物价局是领“皇粮”办差的行政部门,如今却到了需要靠罚款发工资的地步,不得不让人汗颜和震惊。像这样等着罚款“买米下锅”的物价局,大众如何能够期望其能够发挥好工作职能,监控、调整物价呢?恐怕这样的物价局,也难以获得大众信服,不要也罢。
我们从报道知道,该物价局共有13名职工,除局长、副局长等4人工资由财政定期发放外,其他“在岗不在编”的9人,占了全局三分之二多,都得靠罚款发工资。这样看似“正常运转”的背后,缺乏财政资金支持,缺少人员配置,违法使用了罚没资金,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的行政生态。
因为罚款锐减,该局已停发了5个月的工资,姑且不说这5个月职工生活是不是存在了困难,仅仅说这样的工作状态下,这些职工怎样做好本职,又如何能确保物价局的正常运作呢?如今,叫停了以罚养人,看似问题得到解决,可实际上这样的资金空缺,这样的物价管理部门,恐怕都难以让大众放心。设想,如果这样的9名工作人员因无收入集体辞职,那么这样的物价局岂不是面临瘫痪?
“以罚养人”本身就是一种“下下策”,而造成这样局面的,恐怕除了在于当地人事布局、编制设置、财政支持等多方面问题之外,当地物价部门对这样现状的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更使这样事件发生成为了必然。“以罚养人”看似解决了资金、人手问题,做到了两全其美,而实际上,却为这样的尴尬窘地埋下了伏笔。这样的行政作为,也折射出当地政府管理的缺位,这样的一停了之,恐怕难以一劳永逸,难以避免会产生次生态问题。
“以罚养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其背后反映了深层次的机制体制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当地政府只是一停了之,恐怕无法达到一劳永逸之效。当地政府更应该以此为契机,彻底搞清楚当地状况,实事求是的制定解决措施,方能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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