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参与公车拍卖的人,需要交纳公车挂牌价的30%作为保证金。目前,公车拍卖的保证金是1万元。但是在实际中,不免发现经常有“定向拍卖”的案例。2012年7月,河南省中牟县对43辆公车公开拍卖,共拍出39.11万元,平均每辆仅9000元左右,且只有40多人参加竞拍;温州第五次公车拍卖时,一辆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某地一辆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拍卖成交。(搜狐网 9月1日)
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公车改革愈发火热,全国多地政府机关都先后推出了改革方案,并且实地践行了公车拍卖这一令人称快的行为。但从报道中我们看到,有些人偏偏连“好事”也做不好,将公车以“白菜价”拍卖,不知是权力在作祟,还是私欲在膨胀,扛着为人民服务的“大旗”,却做着让人民伤心之事,这又让谁欢喜让谁忧呢?据新华社调查发现:有的地方公车淘汰后,廉价落入内部人员手中;有的地方虽然走了拍卖程序,但不对社会公开。那么,为何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公车拍卖却呈现乱象?
这样拍卖的好处多多。作为拍卖方,应该是皆大欢喜。将公车成功卖出,一来可以成功地完成政府委托的任务,二来又满足了购买者的心愿,再者还会从拍卖中收取不少的拍卖费用。至于公车能卖多少钱,是“白菜价”,还是“黄金价”,仿佛与拍卖者都无关紧要,大有一番“拿别人的娃当球踢,不知心痛”的味道。但是有些地方公车拍卖变为“走秀”,利用公车拍卖谋取变相的“福利”。一手拿着国家政策,一手廉价卖给内部人员;一边走拍卖程序,一边有内部订人、订车;偶有正常拍卖,又缺乏公开和相关服务,市民根本不敢买,最终还是落入内部人手中。如此行为,一方面只能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是“猫腻”遍地,“隐形”的腐败严重。
人民需要的公车改革,是在阳光下能晒出来的公车改革与拍卖,而不是另一轮新腐败的开始。公车也要量力而行,量价值而行,不能让白菜价迷了群众的眼睛,疑惑了群众的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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