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永嘉碧莲镇的村民刘先生碰上了一件烦心事—正在读高三的儿子小刘和同校的女同学好上了,女生还怀孕了,女生竟然还把孩子生下来了。刘先生从儿子那里得知,他虽然是住校的,却并没有好好住在学校里,而是在外面租了房子。那个女生,比他小一级。事情发生后,刘先生曾多次到学校找校方领导进行沟通,但校方的回答是对此事没有责任。(9月6日今日早报)
高三男生与高二女生早恋,女生还产下孩子,面对找上门来理论的家长,学校竟然说校方没有责任。
学校真的没有责任吗?校方的答复可能太过勉强。一者,学校对任何一个在籍学生都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学生早恋可以悄悄进行,有时还真难以露出“马脚”;但女生怀孕了,挺着一个大肚子,科任老师真的就一点儿没发现?教师总不至于眼拙到这种地步吧!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这两位学生咋就处于学校的教育管理盲区呢?二者,小刘在校外租房子与女生同居,过起了“夫妻”生活,学校是怎么对寄宿生进行监管的?要知道,小刘本来是住校的,学校咋就随便让学生到外面租了房子呢?学校对于其管理的住校学生,未住校的情形未予察觉,违反合理的注意义务。
当然,作为家长也有监管上的疏漏。孩子到底有无住在学校里,家长似乎并不清楚;女生怀孕了,以至于最终都把孩子生下来了,家长还浑然不知,这样的家长未免也太糊涂了。但不管怎么说,主要责任还在于学校,毕竟作为高中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呆在学校里的时间远比呆在家里多。
学校面对家长竟然回答“对此事没有责任”,如此为了逃避责任而睁眼说瞎话,教育诚信何在,教育形象何存?学生早恋还产子,是严重的教育失责,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需对当事学校的教育管理好好督查一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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