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状告国家铁路局的律师董正伟收到上诉状,一审败诉的国家铁路局坚称公开信息非自己职责。此前,董正伟不满退火车票被扣20%退票款,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退票成本等信息却遭拒,之后提起行政诉讼。8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要求国家铁路局重新答复。(9月21日 《京华时报》)
这场围绕着20%退票费的纷争,也差不多进行了小半年了。客观上来讲,群众监督本身是政府改革的动力。董正伟,作为一名律师,敢于跟“铁老大”叫板,其勇气可嘉,但他所执着的事情,倒真心的没有什么可以纠结的价值。这样一直死磕退票费,到底是讨公道伸张正义,还是趁机博噱头“揩油”,相信大家心里自然都明白。
董律师讲,乘客的退票行为,实际上不但未给铁路部门带来损失,还们带来了垄断利润。这话不知从何说起,完全是毫无根据的臆想。退票费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维持良好的购票运营秩序。如果旅客都毫无计划毫无节制的随意购票,又没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铁路就无法更具乘客流动性,及时掌握旅客流量去向,做出正确的安排,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买了票再退票,肯定是一种违约,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属天经地义,要不,靠什么来维持正常的购票运营秩序。况且收取一定的退票费用,也是对黄牛党的一种制约,这种手续费,也不是铁路独有,很多行业都有收取手续费的规定。
再说退票费这个举措,只是想让旅客能够增强购票的计划性,让更多的车票能够及时周转到需要的旅客手中,使有限的运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而已。动辄就拿成本说事,让国家铁路局公布公开退票成本等信息,不过是给自己找一个不遵守规则又不想付出代价的借口罢了。
一直拿着这种本就合理的制度不放,没意思也没必要。这位董律师,是想博噱头还是伸张正义,大家心里自然都明白。不尊重常识,自然就没有了共识,没有了共识,就没有了对既有规则和秩序的尊重。那样,作为维系正常秩序而存在的规则也就毫无意义。
有些事情,本来大家是明白真相的,可经过这么一搅合,却变得是非曲直非常模糊。如果这是一场辩论的话,相信民众心里自有一杆秤,真理一定会越辩越清,越辩越明的。死磕退票费,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自然也会随着岁月的流逝浮出水面,就让时间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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