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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闲语:监外执行乱象须深挖细查

发布时间: 2014-09-28 11:50:3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闲语  进入电子报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检察机关获悉,自2014年3月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已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5名原厅局级罪犯和8名原县处级罪犯重新收监。(9月28日《法制日报》)
  应该说陕西的专项整治活动是及时的,也是卓有成效的,全省“三类罪犯”中108名暂予执行罪犯,就有40名罪犯不符合条件。同时也说明陕西的问题十分严重,如此大的比例显然不正常,虽然相关部门也对各类罪犯进行了及时收监,但有必要进行深挖细查。
  对于这40名不合条件的罪犯,要逐一梳理,究竟是无意为之,还是故意捣鼓。对于5名原厅局级罪犯和8名原县处级罪犯要细查,其中是否存在背后的权力乱伸手。切忌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这些以权乱法者继续干扰司法公正,继续腐蚀社会公平底线。如果这一次只是收监了事,那么风头过后,是否会依然如故,是否会继续监外执行,公众自然就会疑窦丛生。与其让舆论质疑和猜疑,不如彻底追根溯源,让这些司法背后的影子进行大胆曝光,以警示和警醒后来者,总之要让这种乱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监外执行背后的权力进行监督敲打是一方面,对自身严格管理也必须抓紧抓实。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西安市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保外就医期限已过但未被及时收监;安康市3起贪贿犯罪在作出有罪判决后,均以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事实上均不符合规定。这些乱象的背后显然与执法者的自身监管密切相关,在纠偏的同时,也必须对深挖细查执法人员的反常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其中是否存在司法腐败,必须要拔出萝卜带出泥。
  一方面我们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一方面某些人却在以权乱法,一方面我们在主张法治思维,一方面某些人却大搞人情世故,这种矛盾与纠结多了,自然就会侵蚀社会公平公正底线。相关部门一定要以监外执行为切入点,顺藤摸瓜,既要严查“灯下黑”,更要严查乱权者,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闲语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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