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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蕊:管理电动车“宜疏不宜堵”

发布时间: 2014-10-14 08:59:4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石蕊  进入电子报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10月13日《新京报》)
  广州“禁电”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为政策叫好声有之:电动车已成为新的“马路杀手”,该禁。但更多的是反对声: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目前,电动车行车人车速过快、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但让城市管理者感到棘手,而且造成了一些交通事故。如果就因此而全面“禁电”,笔者不敢苟同。这好比菜刀被用于杀人了,解决的办法不是禁止菜刀,而是对菜刀的用途进行限制。即便是电动自行车的确造成交通事故的确很难管理,政府应该做的是想办法完善公共交通,给居民出现提供更多的便利,吸引车主主动放弃使用电动车。这样简单地一禁了之,本质上是公权力对私权的过度侵犯。
  国家一直提倡绿色环保,提倡少开车,提倡购买新型环保电动汽车,那么为什么不能多给电动自行车一点“宽容”。相关部门是否该做正确引导,引导公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文明行车。如果我们的宣传教育到位,大家无论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出行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那么我们还有“禁电”的必要吗?
  政府出台全城“禁电”,是否做了严格周密的考察,是否代表的多数百姓的心声?电动车已经是主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一些中低收入的务工人员,他们的工作奔波劳累,经常要在不同的地方之间跑来跑去,比如快递员、比如一天奔波几个工地的装修工人,这个群体,是社会中最需要获得帮助和支持的群体。禁行电动自行车,会对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公共政策的出台,是不能以伤害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出发点的,相反,应该为弱势群体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
  电动自行车虽小,但却是考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重视民生程度的一道大考题。禁不禁,如何禁,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有关部门必须拿捏到位。与其全面禁行,不如大力规范疏导,逐步修改完善法律、制定相应的规则,让电动车真正成为城市环境建设和方便百姓生活的帮手。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石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管理;电动车;宜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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