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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佑:告别采购“高价次货”还需“阳光竞争”

发布时间: 2014-10-23 10:44:1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高铭佑   进入电子报

  日前,江苏省质监局公布了2013-2014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十大案例,其中引起广泛关注的,是一起涉及1800多床棉被的敬老院“黑心棉”事件。据了解敬老院的黑心棉来自政府采购,专家认为,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正日益得到规范,但采购违规、采购残次品的现象仍然存在。(10月23日中国经济网)
  敬老院里发现“黑心棉被”竟来自政府采购;供货单位没有此项经营项目,却能中标;劣质产品未经检验,就送给使用单位;政府采购棉被,价格竟是市价两倍。一个个震撼的事实冲击着我们,本应日渐规范的政府采购为何会出现如此“乱象”?
  事实上,政府采购“高价次货”此次并非首例。从几年前的九万一台的电脑,到今年的十万套次品桌椅,再到此次的“黑心棉”事件。虽然政府采购行为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发展,从采购程序、采购组织上看,规范性已得到明显提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采购存在的极具隐蔽性问题也暴露出来。
  缺乏监管固然是采购问题的一大原因,但笔者认为政府采购出现问题的真正根源在于“协议采购”。 协议采购追求种类大而全,某地协议采购招标百分之七八十的供应商都能入围,而入围之后还要靠去采购人单位“做工作”才能获得零星的订单,这样的制度安排把一个集中采购变成了分散采购,标的本身就是缺乏吸引力,招标环节缺乏有效的竞争。入围后供应商还可能会面临大量的公关成本、公共产品验收缺失导致的各种问题。这样的制度安排怎能不“价高质次”?
  无论是政府采购还是其他任何采购,如果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遵循一条市场规律,那就是充分竞争,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然而如何才能充分竞争?一是“诱饵”要足够吸引人。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采购就是一个大团购,为此就要要靠规模产生效益、靠竞争实现优势。二是制度安排要公开、公平、公正。这就需要政府完善监督机制,完善采购信息公布、供应商资质认定、违规采购惩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单独加强监管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走让协议采购充分竞争起来的路,才是治本之道。只有相关制度得以完善、与国际接轨,管理部门的思想得以真正转变,采购活动真正实现“阳光竞争”,才是政府采购告别“高价次货”的最终出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铭佑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高价次货;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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