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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莫让“狗不理”限制“家犬”绿色出行

发布时间: 2014-10-24 15:28:3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桐  进入电子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烈性犬伤人事件不断发生。2008年9月,为了规范市民养犬,《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条例》)正式实施。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条例实施6年以来遭遇尴尬,仍有许多市民违规饲养烈性犬,街头、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遛狗现象屡禁不止,狗吠扰民现象依然存在。(10月23日《海南日报》)
  “养狗热”近几年在我国持续升温。养狗的群体更是不断扩大,“宠物狗”深受男女老幼的偏爱,而其品类多元也满足了不同人的需求。年轻人把养狗当成一种“时尚潮流”,把品种、样貌、名贵程度视为宠物“甄选”标准,借此炫富。,当然这种怪异的虚荣养狗心态只是部分养狗群体的想法,大部分人发自内心的喜欢小动物,想把它们当做自己生活中的朋友,希望它们可以赶走生活中的孤独寂寞,付以真心,加以爱护。这种“真心”更是对“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主流声音的诠释。
  “养狗热”吹响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号角,但人和人之间的和平相处,却屡屡受制于此。多小区居民反映,“无节制”的吠声叫人难以入眠,严重影响作息,“无牌犬”横行街里,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狗主对自家小狗制造的粪便“雷区”熟视无睹,全然不顾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极少的养狗群体缺少养犬证,没有法定身份。其实以上问题早已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对此制定出相应的明文规定。以海口市为例,早在2008年就正式实施《养犬条例》,但6年来效果并不明显,“狗不理”现象十分严重,大多数狗主仍没有为自家宠物起“身份证”。为让宠物狗回复应有的法定身份,各地区的相关管理部门更应完善相关监管工作,简化办理程序。同时狗主也要转变“畸形”的养狗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让“养狗热”健康、绿色的发展下去。
  管理部门虽已制定出成型的制度条例,但要想彻底扫除“狗不理”群体,更应加大宣传与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积极与当地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将已制定法律条例的内容通过多种途径传播。如在小区公告栏或电梯里张贴通知,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条幅,或是给每位业主发放宣传册等。普及《养犬条例》的相关内容,增强居民规范养狗的思想意识,促进其养成良好的养狗习惯。同时为方便居民办理养犬证,相关管理部门也要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如除让养狗居民主动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相关部门也可派部门工作者协同小区管理者定期到社区调查,对一些还未给宠物狗办理“身份证”的居民进行善意提醒,并鼓励广大居民对违规养狗的业主进行举报,对执意不听劝说的业主给予没收宠物或其它形式严厉的处罚,将其纳入居民诚信档案,对有此类情况的“宠物发烧友”限制饲养资格。树立健康绿色的养狗风气,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益传播,树立文明养犬典型等。让居民自觉走上文明养犬之路。
  彻底清除“狗不理”群体已迫在眉睫。让相关管理部门与广大居民共同行动起来,给自家的宠物狗一个“法律名分”,按程序给每只宠物办理“身份证”,让它们合法出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狗不理;限制;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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