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日谈到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关系问题时指出,一方面是在其他救助制度不能覆盖的地方,临时救助制度能覆盖,能发挥功能作用;另一方面是其他救助制度救助后仍然还存在困难的,临时救助制度可以发挥补充作用,实际起到一个进一步再保底、再兜底的作用。(10月27日人民网)
我国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项目,其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看病、上学和居住等基本权益。上述社会救助制度构成了困难群众的社会安全网,但目前,这张网还存在着一些缺陷,比如:一些较贫困家庭由于人均收入高出了低保标准,享受不到低保或其他社会救助;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都无法申请社会救助等。
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拾遗补缺,使社会救助这张社会安全网更加密实,能够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更好的发挥托底保障的作用。另一方面,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能够及时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彰显社会救助的公平性。近年来,各地加快了临时救助制度的建设步伐,但从总体上看,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城乡困难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我们必须清楚,临时救助不是一项临时性制度安排,而是一项长期的、规范的、不设定限制的社会救助制度。也就是说,当任何公民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短期内陷入困境时,都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此外,还要深入研究不同困难家庭需求方面的差异,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制度,提高低保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且在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关键,找准着力点,为制度的规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文/顾一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顾一娴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