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孝道,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我国古代还有“二十四孝”的故事。二十四孝,讲的是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在不同环境下、用不同方式行孝的故事。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了争议。而且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和鲁迅先生反感的一样,都是那个叫“郭巨埋儿”的故事。(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鉴于很对读者对于传统文化已经很是生疏了,在评说这则新闻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埋儿奉母”典故的出处。这则名为“郭巨埋儿”的故事,是说郭巨这个人很孝顺,由于母亲跟随自己生活,他家庭条件又不好,为了能有更多精力,更多银子孝顺老母,他和妻子商量好,决定将儿子活埋了,省下粮食养母亲。幸好在挖坑的时候,挖到了一坛金子。上书“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这个故事的编撰者的善意是可想而知的,就是说孝顺父母的人神仙都会眷顾的。这个故事放在古代那个“爹叫儿死而不得不亡”的时代,是丝毫没有问题的。但是,在这个时代,这个故事显然是很不合适的。当然,没有一个人会去“埋儿奉母”,这也太可笑了,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到了如此地步。但是,需要较真的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公益宣传究竟想传递什么?
固然,在民风日下的时代,在老龄社会来临的时候,重提孝道是个好事情。但是,在搞这些公益宣传的时候,也是要知道有所取舍的。对于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要知道去其糟粕留其精华,而不能是教条的不知道取舍。在24孝故事中,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我们当然需要留下,而对于和科学理念、精神文明背道而驰的故事我们则需要将其埋葬,可以作为研究之用,却不能用作宣传,尤其是这种公益宣传。
遗憾的是,由于我们教条的搞宣传,使很多公益广告甚至成为了“公害广告”。说到这儿,让笔者想到了央视的一个公益广告。少儿频道播出的几个小动物手牵手去下河救人的广告就在孩子中传播了错误的“英雄观念”,受其影响,广西的几个孩子也是并排着下河救小伙伴,结果,人没救上来,还搭上了几条生命。还有动画片里描述的灰太狼焚烧喜羊羊的镜头,也被孩子模仿了,为此还引发了官司。这足以表明,我们无论是在制作影视作品的时候,还是制作公益广告的时候,都应该把导向放在第一位。因为,此类危害我们已经见过的太多太多了,已经成了伤心的雨,伤心的你。
公益广告是用于引导人们向善的,是鼓励大家传播正能量的。如果这种东西不仅仅起不到好的作用,反而起到了坏的作用的话,这样的伤害是我们这个时代难以承受的。写到这儿,我还想到了山东曲阜的“村村学儒学”的新闻,儒学固然好,但是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是好的吗?
传承不能教条,在古为今用的时候要知道取舍。我们千万别让公益行动成了公害行动。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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