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争议、提诉讼,本是平常之事。然而,现实中“告官不见官”、“审案不见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机关更倾向于委托代理人出庭。(12月2日人民网)
“告官不见官”只是“民见官难”问题的延伸,官不敢见民的原因:一是官本位的思想顽疾作怪,自然对民“不屑见”;二是为官不为民办事,自然“不敢见”;三是现行干部考核、任用体制让官员“围上”而轻视“向下”,自然“不想见”。
“民见官难”并非只是在诉讼中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官也难见”。还记近期热播的电视剧《开国元勋朱德》中,朱德下基层访民情,身边的秘书、工作人员因担心其安危而对沿路进行清场,这是“官难见”一种;有的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官员“庸懒散拖”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的官员巧夺豪取、收刮民脂民膏。
既没有为民办事又没有为民谋福利,甚至主政一方“一团糟”,民怨沸腾,这样的官员敢见“民”吗?当面对群众的责难、质疑和不满,这样的官员自然是不愿见“民”的,也才有了一些官员下基层的弄虚作假,在镜头面前的“摆拍”以示亲民,“取证”结束拍屁股走人的场景出现。
尽管这样的举动让民众反感,但并没有规定“不见民”的就不是好官,“不下基层”的就是懒官,因此才有了一边是民众的民意不能上达,一边是“民见官难”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一边是官员的“亲民作秀”推陈出新。“民”与“官”的通道受阻,民众自然会选择其他通道表达民意,发泄民怨,维护民权。“民”与“官”的关系互看不顺眼,症结在于沟通渠道不畅。“民见官难”,无疑把民众各种诉求通道推向了第三方,这样的结果既削弱政府政治地位,更容易引发新的误会和矛盾,这是需要执政者反思的问题。
让官员大大方方的与民见面,显然不能靠“人治”的和风细雨,也不能靠为官者的自我政治觉悟和政治立场来实现。让民见官不再成为难事,要解决好三个方面问题:推动“民见官”的制度化顶层设计,让“民见官”不再难;对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加重“下基层”、“解民难”、“排民忧”的侧重点考核,促使职能部门、官员对基层、群众工作的重视;完善监督机制,增强民意的话语权,让“民见官难”转变到“官想见民”的新格局中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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