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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山:左手贪污右手行贿,官场岂念“生意经”?

发布时间: 2014-12-08 10:18:5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隔山  进入电子报

  贪污15万元,行贿18万多元,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昭潭社区筹备工作组原组长张某犯受贿罪、行贿罪,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12月7日华声在线)
  左手贪污捞钱,右手行贿送钱,不得不说这位组长张某具有做生意的潜质,倘若是扑打于生意场上,或是做生意的一把好受。只可惜其把"生意经"念到了官场上,可谓是歪嘴和尚念错了经。把官场当作生意场,把为民服务经念成"生意经",如此的官场潜规则,还真是让人后怕。
  一个社区筹备工作组长,从一定程度上说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顶多算是身带了二分公事。其为何能在拆迁征地上呼风唤雨,在青苗和设施补偿征收上予以别人非正常的关照?从其做法来看,并无高明之处,不过就是把自己当作了中间人,一边利用其负责配合征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一边又将所得赃款向上级官员行贿,使自己非法为别人谋利能得到其上级官员的默认。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以其为圆心的贪污、行贿的闭合圆环。
  从腐败链的角度讲,这位组长就是该腐败链条上的节点。要想得到照顾,多拿补偿,就先给其送钱,其在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短短半年时间,就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财共计15万元。在这过程中,其实该组长也知道夜路走多了会撞鬼,于是又将收到的钱行贿乡党委书记、征拆办副主任,以此来让自己常在河边走的脚不至于打湿。可是该组长又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在这样的"潜规则"左右下,那些不送钱的征拆对象岂不是在补偿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如此的结果,势必带来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的发生。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征拆事件,有多少不是起因于不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可以说在征拆群体事件中,或多或少都能发现一些腐败的痕迹。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如此的官场"生意经"还不仅仅存在于征地拆迁上,已经泛滥到买官卖官,权钱交易,一边收钱卖官,一边又花钱买官,甚至有的地方或领域官位已经明码实价。由此衍生的办事须送钱,送钱才办事,更是把官场"生意经"念到了极致,甚至有官员达到了"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可以说是坑苦了百姓,广大群众对这样的官场"生意经"可说是深恶痛绝。
  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从严治吏,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法行政。如此的官场"生意经"不除,官场腐败链不斩,党的执政根基就会受到影响,干部队伍的形象就会受到伤害。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该组长触犯国法,自然就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自当是法治的必然。
  稿源:荆楚网
  作者:隔山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贪污;行贿;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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