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对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超7成网友投票希望除夕放假,春节期间的3天法定假日最好从除夕放到正月初二。(《北京晨报》12月8日)
这项调查问卷十分简洁,共三项调查,分别是“目前,我国春节法定节假日共放假3天,通过调休形成7天长假。您希望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是除夕(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放假,还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您的年龄”、“您的职业”。
这样的问卷,多少让人感觉就是在“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之间做选择,有点可笑。针对这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做法,专家终于不再当“砖家”,指出增加法定节假日才是解决之道。
法定节假日太少确实是一个方面,但休假制度得不到落实,公民的休假权利得不到保障才是症结所在。目前,在“带薪休假”制度得不到落实,“探亲假”已经被遗忘的当下,法定节假日这块蛋糕怎么切都将是失败的切法。
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此外,职工还可以享受寒暑假、探亲假、病假和事假等。
但这么多的假期,有多少人享受过?有多少单位落实过?又有多少人敢提出休假?休假要看脸色,还要顾虑腰包,在这样的心理压力下,谁还敢休?不仅如此,节假日加班,连加班费都没有,假日3倍工资的规定更是形同虚设。
在公民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起的这项调查,多少有点隔靴搔痒的味道。笔者想说,“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其花心思让网友做选择题,还不如落实好休假制度。那样,休假也会得到分流,也不至于每到年末出现全民挤春运的“壮观”景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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