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只填报不核实”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漏报、错报个人信息。而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抓住了规定落实的关键,相应的处罚措施也使制度更有威慑力。(12月8日 新华网)
“裸官”之所以盛行,与其相关的种种“姻缘”是必要条件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扩大化、深入化,部分领导干部的思维渐渐发生了改变,开始一些违背党的宗旨的宗教性活动,加之“裸官”的权力为其行为的歪曲奠定了一定基础,所谓“如虎添翼”,正是这个道理;其次在政府系统,存在着官官勾结的情况,部分本身清正廉洁的官员抵挡不住腐朽风气的侵蚀,最终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果;最后则是相关监督制度的不够完善,在工作中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普遍思维,尽管制度是有效果的,但是执行力太差,导致整体效果不理想,这也导致“进行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赴后继。因此对于这种潜在的威胁不仅要“填报”更要“核实”。
以往,对于官员的个人信息也就是填一填,填完就了事,而其要达到的效果根本是一点都没有显现出来,不仅让干部存了侥幸心理,更是在填报的时候也是忽悠了事,填得不完整或是故意漏填,都导致了对干部的“监管不力”。
另一方面,还要将“裸官”的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将官员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公开化,是对群众的负责,也是对国家的负责;而在全国的媒体观念中,只有这样的举措是对社会监督的一个回应,要不断扩大公众监督的范围,才能更加有效的遏制恶性事态的发生,才会将整体情况引向一个积极向上的方向,“裸官”也就不再会为了生存而去玩“真心话大冒险”。
杜绝“裸官”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严格管理,严防反弹,既是社会期待,也考验从严治官的决心和智慧。这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规定,也需要适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治“裸”。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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