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12月15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裸官”一词饱受社会诟病,虽然“裸官”未必都是贪官外逃的“预备队”,但客观来讲,“裸官”的确存在较大的贪腐动机和空间,也加速加剧了腐败的“出口”。民众的口诛笔伐使得裸官“三部曲”在坊间广为流传:和尚走了(家属出国)、庙走了(财产转移)、方丈也走了(贪官外逃)。
今年2月,中组部引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剑指5类重要岗位的“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已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200余名。清理力度之大在党内形成了震慑,为那些“想裸未裸”的干部敲响了警钟,《办法》不仅斩断了“已裸”官员的“后路”,也堵住了“未裸”干部的“出路”,让“裸官”治理防患于未然,堪称“釜底抽薪”之策,也助推了“三部曲”的“曲终人散”。
治理“裸官”过程中,一些官员并不认同禁止“裸官”,他们认为公务员子女不得送到国外读书生活有悖于“人人平等”的原则。笔者认为,部分官员之所以存在此类想法,只因其“官念”大错位。既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最基本的,终日盘算着“贴补家用”、向海外转移“资产”,或东窗事发后溜之大吉、金盆洗手,如此弃“为民服务”于不顾,岂不失去了职责之本?哪里还有做公职人员的资格?
“裸官”未必是贪官,但却容易成为贪官,他们让“能捞就捞、不行就跑”成了贪官心照不宣的秘密,裸、贪、逃的“三部曲”自然“水到渠成”。“裸官”的存在贻害重重,不仅扰乱国家工作秩序,打击了国民士气,也损害了国家形象,破坏了祖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割除“裸官”这一毒瘤,必须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势,而《办法》这一“釜底抽薪”之策正是反腐利器,让“裸官”“赔了夫人又折兵”,也让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干部从“不敢裸”到“不想裸”。治理“裸官”必须“斩草除根”,并以此成为党内“新常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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