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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烁明:肆意延长收费期限不只是钱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14-12-24 14:43:1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钟烁明  进入电子报

  23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首次汇总公布了目前我国收费公路的里程、建设投资、收入支出等总体情况。2011年至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分别为负323亿元、负566亿元和负661亿元,亏损额逐年扩大。(12月24日人民网)
  有媒体报道说,全世界的收费公路70%在中国。不去研究报道的真伪。正如交通部刊文所述,中国特色的收费公路确实对于促进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同样具有中国特色的是,依法进行的公路收费,出现严重亏损,却又要寻求突破法规,延长收费期限。这看起来是一个钱的问题,而实质上,潜在的对法规的藐视、对收费的监管缺失等深层次问题才真正值得研究。
  2004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这就是公路收费法规。既然国家的法规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又何来延长收费期限一说?主管部门作为管理者,一见亏损就高呼收费延期,明显是屁股决定脑袋的做法,完全失去了中立的身份。
  尽管公报是一个大数据,也可能亏损确有其事。正如所有的经营行为都可能出现亏损一样,本来不足为奇。企业经营亏损了,都是在自身找原因,为什么公路收费亏损了,就在别人身上打主意?不对收费进行有效的监管,修复管理中的诸多漏洞,再多的收费又有多少实质意义?长此以往,套用一句歌词“如果你真的需要延期收费,一万年都不够”。
  因此,要真正解决收费公路的开始问题,一要减少收费管路数量。国家承担起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该投入就投入,未必要条条道路都收费;二要强化对公路收费的监督管理。对于收费,不只是一报了之,每一分钱的使用审计、监察等都要盯紧,不能任由经营公司一面之说。三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燃油中的相关费用,该养路的要养路,不能“寅吃卯粮”。相信只要责任主体落实、监管到位、利益格局合理了,必要的改革再跟上,收费公路就不会“叫穷”。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烁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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