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12月24日 《中国青年报》)
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全是割裂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存的金额少,甚至完全不用自掏腰包,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城镇职工个人缴存金额较高,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四成左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养老保障水平与公职人员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一个社会因居民身份的不同而存在多种不同的养老制度,这显然没有公平性可言,养老金双轨制造成养老待遇不公,长期被舆论质疑,这次终于迎来了改革。虽然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但已经审议通过的方案意味着养老金并轨已成定局, 多种养老制度的打通,公职人员也需自行缴存养老保险,各个社会阶层一视同仁的待遇,是对企业职工的心理熨帖,也将助推社会公平。
然而,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利益的调整与再分配。在任何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改革都会不同程度地牵涉到不同人的利益。事实上,利益再分配本身就意味着,改革不是对所有人的绝对利好,而是会给某一阶段的利益群体带来必然的阵痛。对于其利益攸关的公职人员来说,让渡切身利益确实是痛苦的,可不同利益的转移,又是改革的必经之路。在过往的改革历程中,每一次的改革都会伴随类似的阵痛,它是改革过程里的常态,甚至是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因此,公职人员群体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改革阵痛期是一段必须经历的过程,全社会的长痛不如一部分人的短痛。
既然养老并轨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那么力求公平的改革阵痛就必须被承受。相信经历了阵痛期以后,群众期待的养老制度上的公平必将来临。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尹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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