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广东省纪委28日对外通报近期查处的八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显示,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公款旅游,并串供欺骗组织、对抗调查。(12月28日 中国新闻网)
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后,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媒体、群众对于官场不正之风的监督形成了初步的“默契”,使得公款旅游等得到了一定的遏制,通报了一大批违法违纪者,可就是在这种高压打击和严格的监督下,仍然有官员顶风作案,敢于借着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不仅公款旅游,还串供欺骗组织、对抗调查,看来治理过程还很漫长,还需监管惩治的持续发力,切实形成长效的监管制约措施。
当然,官员出国不会表示自己是公款出国旅游,都是打着美其名曰“出国考察”,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也是使用的这种“小伎俩”。从某种意义上,一些所谓的出国考察,已经变成了出国旅游的代名词。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出国考察并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干部享有的一种待遇。如某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明确规定,“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委领导出访一年一般不超过一次,处级干部二年不超过一次,处以下干部三年不超过一次”、“委机关、省重点办的处级干部在退休前争取安排一次出国(境)培训、研讨或考察”。当出国考察成为一种干部待遇,出国考察已经不存在工作需要可谈,这是否是与整风运动背道而驰。对此,一些官员应该有所反思。
其实,当前禁止官员公款旅游,并不缺少法律法规政策。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都对公款旅游或是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时做了禁令,但并未对各级官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各级官员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另一方面也在于一些规定并未“动真格”。法律法规不动真格,地方政府又和稀泥,公款旅游久病难治,也就成了可以想见的事情。
要杜绝打着考察的幌子公款旅游,首先要加强行政问责,让官员们不敢用公款旅游;其次要扎紧钱袋子,让官员们没钱公款旅游,当然这都需要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此外,则要加强信息公开,各级政府按季度,事前或事后,在政府官网上公开公款出国活动。公开后,媒体和群众自有评判,执法机关也可据此进行调查和分析。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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