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
岁末年初,正是家庭购车的高峰期,深圳这一突然发布的限购无疑令很多计划购车的家庭措手不及。特别是在此前,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都曾多次表态,深圳将以市场手段治堵,不会采取行政手段“限购”“限外”。在这样的前提之下,突发的限购令更是引发了各方的质疑,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当前,城市交通拥堵和机动车尾气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中国大部分城市管理的一个顽疾,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于城市运行效率的考虑,采取“限购限外”的政策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持市容环境既是政府的不得已之举,也能够被大多数公众所理解。但显然,深圳突然限购引发质疑的关键并不在限购本身,而在于这一政令发布的突发和执行过程的粗暴。
诚然,对小汽车进行增量调控是一项高度敏感的举措,涉及广、影响大,提前公开和征求民意,会引发集中抢购,影响限购实施效果。但是,仅仅因为政令敏感而选择这种突然袭击的发布方式,却忽略了民意的真实要求和民众的接受程度,更令一部分有迫切需要的群体深受其害,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有了,但民众对于政府的认可度却低了。
其实,近些年来,类似的政令突发并不少见,这些突发政令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政策实施时重效果轻民意,习惯当大管家,替群众做主的为政思维和在城市管理中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权力任性。所以说,虽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刻不容缓,但有关部门在政令颁布前还是多征求民众意见,给公众一个缓冲期的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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