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捐一棵直径15厘米的全冠乔木(价值800元),正科级干部捐13厘米的(价值600元),副科级干部捐12厘米的(价值4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两人捐栽一棵12厘米的。”近日,有网友在湖南耒阳当地论坛发了一张写有《关于为创建园林城市捐款的通知》的图片,发文单位为耒阳市公安局,通知称:为创建园林城市,要求机关单位员工依照级别捐栽树木,钱将从12月绩效中扣除。随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证实了《通知》的真实性。(1月10日荆楚网)
对这种单位组织捐助、献爱心活动,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其实,公益事业组织一下参与的人更多,捐的小钱但可以起大作用,为社会做贡献,也无可厚非。然而,下发红头文件,一刀切制定捐赠标准,简单粗放,才是让人不满的根因。
任谁都明白,捐款拿出来的“真金白银”并非跟收税似的,被人规定好了金额,愿不愿意拿,得由自己做主,然而类似的“公字头”单位强捐,屡屡为人诟病却又难以杜绝。个中原由不得不让人深思。
其实,不愿“被捐款”,但最后还是捐了款的员工,多半是“败”给了“道德绑架”。公益事业的初衷是毋庸置疑,很多时候上面的政策也是温情脉脉的,而简单粗放的执行方式,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效果显著”的政绩观念,硬是让原本单纯的公益活动附加上了本不该有的强制与粗暴,类似“‘谁谁谁’的捐款清单,某领导的带头示范,为单位的荣誉而捐”的说辞,也难怪了“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的折服。
权力挥挥手,工资成捐款——这是强制捐款极为形象的描述。“你们单位‘强捐’了吗?”这已然变成了人们调侃的段子的背后折射的亦是“权力观”的扭曲和“公益观”的质变,“公共”的“公”却变成了“公权”的“公”。殊不知,滥用权力只会引发社会对慈善的抵触。靠行政之手越界索捐,即便一时能募集到活动资金,却因为滥用权力,引发社会对慈善事业的抵触,而我们的慈善信心,早就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强制捐款,无疑是一种危害慎重的慈善乱象,借助政府权力,抱定“慈善动机”,拟定“任务文件”,损害的不仅是慈善公信力更是政府公信力。如何使大家的公益热心“见得来时路,更见去时踪”,首要的紧迫任务是实现捐款信息的透明度,取得大众信任。如何避免公益筹款的“道德绑架”,相关部门还需脱掉权力的罩衣,一纸空文只会使爱心冰冻。
当权力绑架了爱心,慈善或是公益,也就会成为权力的附庸,而丧失其本来的含义。“公字头”的单位强捐也该歇歇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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