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湘潭县城管局下属的一家垃圾填埋场在处理垃圾液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依法到城管局一副局长办公室送交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但对方拒绝接收。于是环保局工作人员拿出摄像机,按规定进行了拍照,证明履行了职责。没想到,这个正常工作流程竟让对方恼羞成怒,环保局工作人员居然在城管局副局长办公室遭到了三四人的围殴。
环保局给城管局下“罚单”,城管局“功夫”接待环保局,着实让舆论“沸腾”。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城管局却被“误会”殴打,如此高规格的“礼遇”岂是一句“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就能搪塞的? 看似环保局给城管局下“罚单”揭城管局丑,以至于让城管局大打出手,实则官僚习气在作祟。笔者认为城管打环保执法人员是对环保执法的亵渎,是对环境保护的漠视,是对《新环保法》实施的公然挑衅。
城管局“护短”下属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拒收“罚单”,是对法律的罔顾。环保部门没在遇到“硬骨头”绕道走,没有因为“兄弟情谊”而灯下黑,“硬逗硬”严格执法是对法律和人民负责,是法治精神公平公正的现实演绎。法制的最终目是彰显公平正义,惩善扬恶,无论是谁,打公正执法人员就是在打法治的“脸”。这场“同室操戈”是法治精神与官僚主义的一次“交手”。按说城管局是个执法部门,应该知法守法,怎么就对环保局工作人员上演“全武行”呢?
城管上打罚款官员,下打摆摊小贩,左拆百年老建,右骂黎明百姓,真“威武”。在依法治国推进的“春天”里,作为政府部门更应该率先垂范,搬掉官僚主义这块“绊脚石”。城管局打环保局,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而是官僚主义“叫板”法治精神。立法不易,守法更难,在法治的天空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岂能给某些权力部门划出“特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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