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黑龙江省萝北县公安局一协警私用公车,酒后驾车酿成5人死亡的严重车祸。今日下午4时,黑龙江省纪委网站就调查结果对外通报: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萝北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被撤销职务。(人民网1月23日)
日前,黑龙江省萝北县公安局一协警私用公车,酒后驾车酿成5人死亡的严重车祸。省纪委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此事自此已告一段落。但是,其背后用5条生命换来的警示教育意义却不能遗忘。
县公安局协勤员与朋友聚餐后酒后驾驶公车送友,因为饮酒、超速,车辆在弯道冰雪路面处失控,驶入路边沟内撞到树上,造成5人死亡。这个结果始料未及,不论是公车私用的协勤驾驶员还是其朋友们都是很不幸的。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公车私用造成如此恶性事件,公众还不至于悲痛如此、气愤如此!然而在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任县公安局协勤员的孟某竟然是无证驾驶,更令人蹊跷的是其在原单位就担任了专职驾驶员一职。
专职驾驶员却没有驾驶执照,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那么,是谁在这过程中“放水”了呢?经查,这位专职驾驶员是萝北县公安局副局长翟鹏程个人决定借用的。官方通报上称:副局长之所以受处分,是因为没有认真审核这位协勤员的驾驶资质,存在要求不严、管理教育不力的问题。看起来的确合情合理,深究起来却经不起推敲。
一个人从普通民警坐到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不说有什么过人之举,至少也不是泛泛之辈。而这位副局长在单位专职司机的选人上却比常人糊涂得多,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副局长为何如此掉以轻心?又是什么让他如此信任,甚至连驾驶执照都没审核。我们可以大胆猜测,要不是这位协勤员与副局长私交过甚,要么就是协勤员背后还有人。只有在这件事情中加入这些元素,此事件看起来才顺理成章。
但是,“理”是站住脚了,纪却不能容。党中央在开展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一系列活动中指出,杜绝公车私用,杜绝工作中讲“人情”、给面子、留余地,而这位副局长与协勤员对法规的置若罔闻,导致了现在的惨案,也正是这位副局长的“徇私”才让5条生命黯然失色。
所以,在其位谋其政,公职人员无论是处于基层,还是身居高位都要在工作中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因小失大”的悲剧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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