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经过3天的抢修,大坑已基本回填,施工占用半条非机动车道,甩站公交车暂未恢复。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新华网)
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合法手续,就私自开挖地下室,这是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就在10多天前,网曝深圳一别墅区内业主争相私挖地下室,笔者就曾担心这样的“深挖洞”,势必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保不准哪天就会灾从身边生、祸从地下起。真是不想要啥偏来啥,余音尚在,北京这边就出事了,没造成人员伤亡那是万幸。
如今城市土地紧张,房屋价格居高不下,特别是像北京这样的大都会,更是寸土寸金。为了一己私利,个别人便想着法子、变着花样地增加空间利用率。或者“向空中发展”,要么“向地下深入”,总之一句话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哪怕是违法以求。在笔者看来,不管是地上、还是地下的违建,即便不出现安全问题,也属于挖社会墙角,抢占公共利益,必须严加禁止。
作为此次路陷屋塌事故的责任业主,居然还顶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使人愤怒,让人不安。一个自私自利挖社会墙角的人,他的社会责任感到哪去了,有何资格担任人大代表?不在当地为人民的利益出谋划策、履行义务,却大老远跑北京去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谁需要他代表,他又能代表谁?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而人大代表,正是人民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制定法律、选举官吏、实行监督等权力者,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就要求其具有一切为了人民、一心忠于人民的情怀,为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的幸福安康,对国家制定政策建言献策,充当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努力搭建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的桥梁。可时下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既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也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此次人大代表私挖地下室及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政协委员竟然抄袭提案,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必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对那些无力、无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主动申请或劝其退出的方式,使“两会”组成人员个人素质更高,行使权力更有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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