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千里之堤毁于蝼穴。如若这些蝼穴源于腐败者,那么,他们不仅给国家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更为重要的是会严重损害政府的执政基础。十八大至今,从徐才厚到周永康再到令计划,落马的高级官员数量之多、频率之高,确实比较少见,这充分表明党和中央的反腐制度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无论是谁,一旦触及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就只能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国内“打虎”,国外“猎狐”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和国际司法的合作也在大力推动中。随着国际社会对合作打击贪腐的认同,一个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已初步建成。在推进国际合作中,我国的态度更为灵活,甚至包括在一些个案上承诺不判处回国的贪腐官员死刑,极大地化解了一些西方国家在“死刑犯不引渡”上的障碍。这样的务实之举值得肯定。遣返也好,自首也罢,如果外逃贪官不能回国受审,一切都是空谈。就个案来说,“弄回来”肯定比任由贪官在外逍遥要利大于弊。可以预料,不管是被遣返回国,还是自行回国自首,“归来”的贪腐官员会越来越多。
法治社会的常态,不但应将贪腐官员堵截在国门之内,还应把贪腐的心魔堵截在官员的职业素养防线之外,最大限度地防止贪腐犯罪的发生。当公款吃喝成为过去,当公车超配受到抑制,当巡视制度日益巩固,各级干部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也正在发生变化,就连一些激进的观察者也承认:“本轮反腐让官员改变追求。”反腐正在进一步走入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层面,那些曾经被腐败扭曲的是非观、权力观,开始得到矫正。反腐形成的价值磁场,正激荡起强劲的“道德向心力”。
然而,在为这一切拍掌叫好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并充分地意识到当前我国的廉政反腐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我们解决,如权力制衡和制约的机制依然不够完善,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还不够,对具体贪腐官员的处罚还远远不能实现全面预防腐败的目标,大众和舆论依旧缺乏监督权。
腐败就像是权力的亲兄弟,有权力的地方很容易就会产生腐败,这不但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反腐斗争,更要建立完善合理的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政治才能清明,政府才能清廉,干部才能清正,人民大众的满意度才会大大提高,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曾经有这样一段话:“廉政是一把琴,可以弹奏一生的幸福;自律是一杯茶,可以品味一世的清香;正气是一支笔,可以写出终身的辉煌;清风是一首歌,可以唱出永恒的快乐。”就把这句话送给那些持官掌权者们:权贵为民,香溢自身。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韦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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