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据网友微博爆料称:“大年初五,河南商丘的120急救车出现在海南三亚风景区。”网友称车辆停放在三亚的南山寺,质疑有公车私用的嫌疑。从图片上看,该车的车牌号是豫NPY120。从河南到三亚,到底咋回事呢?记者正在联系有关部门求证。 (2月23日《大河报》)
大过年的,记者也真够忙碌的,还要联系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想获悉河南120跑到三亚的真正原因。不过,在假日尚未结束的时候,想获得信息也是挺难的。在暂且还难以获得官方说法的时候,笔者试着按照此类事件的“惯例回应”,帮助假设了N个“河南120到三亚”的理由。
其一,是临时工公车私用。有了事情都喜欢推给临时工,这似乎成了经典的官方回复。城管打了人,是临时工所为;医生开错了药,是见习医生所为;法官到学校为孩子出气,是临时书记员所为;政务大厅有人骂了办事群众,也是志愿者所为。临时工成了替罪羊是尴尬的。当然,这些事件中确实有临时工,问题是临时工和谁在一起,主要人员不仅不是临时工,而且还都是各个部门的领导层。不知道,这次“河南120跑到了三亚”,会否又会听到如此经典的回应呢?
其二,是执行特殊的公务。这种情况也见过不少。比如2013年的时候,南京的一位国土干部开着公车去扫墓,起初官方回应的时候就说是在执行特殊的公务,不是为了祭祖而是为了查看墓地的土地使用情况;比如也是2013年的时候,云南的一辆城管的车子开进了农家乐,起初官方的回应是检查农家乐有没有乱摆摊点的行为;比如2014年的时候,一辆东北某地的法院的车子开进了景区,起初官方的回应是说在抓捕老赖。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由,那就是执行特殊的公务。那么,这“河南120到三亚”,是不是也会以执行特殊公务的方式回应呢?而问题是,以上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都是公车私用。
其三,是干部的个人行为。对于实在无法自圆其说的事情,我们还会遭遇这样一种回应:经过详细的调查,这属于个人行为,单位并不知情,也不提倡。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处理方式。在笔者看来,这种回应更是在玩“丢卒保帅”,丢掉了部分人,就是为了保护单位的安全,是将这种行为与单位摆脱的一干二净。这让我想起来了宁夏的“公车司机的孩子开着公车发生车祸”的事件。当地的回应是:镇政府驾驶员的孩子偷偷开走了公车。问题是,监管哪里去了。“河南120到三亚”,是否也会以个人行为的理由,把单位责任、领导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呢?
帮助“河南120到三亚”想了这么多的理由,表面上看都挺合适的,而仔细分析,哪一种情况都难以自圆其说,都无法交代。但愿,这起事件不会以“跨区救人”的理由回应公众,否则的话也就太荒唐了。
当然,最为可怕的是,涉事单位会以“节日期间具体情况不知,到节后再具体调查回复,感谢网友的关注。”因为,这种回应其实也是经典的回应方式。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到了节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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