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邹碧华,1988年从北大经济法学系毕业,然后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地走到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领导岗位。他的法学素养、审判能力,以及才高而不矜、位重而下士的人格,让很多同行发自内心敬佩。
“法官当如邹碧华”,近一段时间网上网下自发的出现一股纪念上海高院已故副院长邹碧华的热潮,这个年仅47岁的法律工作者究竟是什么打动了同行,感染了网友?仔细翻看邹碧华的事迹资料后,笔者深深的感触到正是那份对工作的极端敬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那份术业专攻并敢于改革突破,坚守职业信仰、怀抱崇高理想并孜孜不倦、奉献人生的力量让人为之震撼和动容。
有人曾说“法律工作者是一个冰冷的职业”,邹碧华却说“法律虽然是冰冷的,但当我们没能支持当事人的诉求时,我们同样能给当事人一些温暖”。他个人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不仅在诉讼程序方面,给广大的民事法官办案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操作参考,同时,更是积累了其自身长期的法律实践经验,而形成的一本以诉讼对象为中心的法官服务群众指南,其中围绕原告被告的询问、告知、释明、支持等阐述,贯穿整本书的始末,因为他坚信,法官手中的法槌永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
也正是在邹碧华院长逝去的两个月后,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切实在法律运行过程中保障人权,而邹碧华院长早在多年前也曾提出要更大程度发挥庭审的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法律参与者的人权等,并亲自制订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并带头施行,因为他懂得,没有了律师,法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同样是在法官和律师群体因为个案的不同立场“死磕”“硬碰”,甚至“隔空骂战”时,作为庭审法官一份子的邹碧华,却能够突破自身职业局限,跳出个人利益纠葛,“胳膊肘向外拐”为广大的职业律师撑腰说话,并极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实践发展,他渴望“律师们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因为他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这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他更知道,律师代表的正是每一个公民合法权利的伸张。
“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面对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障碍,敢闯敢试,大胆探索,深得业界同行们的认可;邹碧华春蚕吐丝、蜡炬成灰,以燃灯者的姿态在中国法律的基层实践中燃烧着自己的华彩人生,在那被喻为“冰冷”职业的司法生涯中依然绽放出崇法尚德、一心为民的温暖之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善呈和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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