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在洛南县夏都国际酒店,多名公职人员集体聚餐饮酒,因酒店未给打折,随后与收银员冲突,进而演变成斗殴事件。为控制事态,警方动用催泪瓦斯。据悉,结账时公职人员一方要求酒店开具单位发票。(3月3日 华商网)
近些年来,公职人员酒后打人事件愈演愈烈,让公众敏感的神经变得日益麻木。3月1日,洛南县夏都国际酒店,多名公职人员集体聚餐饮酒,在索要发票时,因酒店未打折,公职人员便借着酒兴与收银员大打出手,进而演变成斗殴事件。让人惊讶的是,为控制事态,警方还动用了催泪瓦斯,可见,斗殴现场是多么的无法控制。
还有,根据酒店提供的发票,发票抬头竟然是“商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这不禁让人浮想联翩。难道又是公款吃喝,在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的当下,竟然还敢顶风作案?吃饭打折何时成了公款聚餐的标配?一场公职人员的聚餐,有商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洛南县城管监察执法大队、洛南县医院、洛南县中医院及洛南县景村镇卫生院职工,如果是私人宴请,为何搞“偷梁换柱”的报销发票?一张被据理力争的发票背后隐藏了多少潜规则?
而且,当被问及结账为何要开具自己单位的发票时,当时参与斗殴的公职人员李鹏矢口否认,并挂断电话,显然是做贼心虚,更是想用沉默、回避来妄图遮蔽“公款吃喝”的真相。
对于整个“打人”事件的种种疑问有待相关部门深挖猫腻,查清事实真相,答疑解惑,在有图有真相的情况下,该赔偿的必须赔偿,涉嫌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还有,对发现确实是公款吃喝的,要让公款乱吃乱喝者付出沉痛代价。
笔者认为,公职人员打人恐怕还是权势在作祟,毕竟,打人者施暴的对象都是弱者、是小人物,在他们面前公职人员可谓不可一世,狐假虎威,假如是身份与之相仿、地位与之匹配的人,他们怕是根本没这个胆量去“较真”。
不打折就打人,哪来的“深仇大恨”?纵观各大公职人员酒后的打人事件,无不是身披着“公职人员”的身份“外衣”,这不仅暴露一些公职人员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更折射了他们内心的特权意识和飞扬跋扈的官僚作风,而这些公职人员酒后“打人”则是权力撒野种下的“毒瘤”。如果不对这种“权力蛮横”严厉惩处,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既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更是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简言之,要坚决遏制公职人员“打人”事件再现,简单的教育显然无济于事。一方面,要加强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净化权力生态,施行重典治吏,正风肃纪,有效割除权力撒野的“毒瘤”。
其次,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对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惩处,坚决肃清败坏党风政风的“蛀虫”,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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