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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乔木:社区“万能章”本质是权责混乱
发布时间:2015-03-12 10:29:35来源:荆楚网

  90后去参军,需要社区开具在“文革”期间的表现证明;新农合医保在异地看病,需要社区开具“是否属急诊”的证明……在广东团分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易凤娇列举了一系列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事项,经她调研,社区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有110多项,社区公章被当成了“万能章”。(3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读罢这则消息,着实让人“啼笑皆非”。90后在“文革”期间的“表现”恐怕“鬼”都不知道。而看病是否属急诊,社区又如何能知晓,难道医院的入院及诊断证明还不够权威吗?还有,几乎任何单位、部门和组织的任何事项都可以要求社区出具证明,社区有那么多的权力和职责吗?

  这分明就是权力和职责混乱不清的表现。

  首先,有些单位或个人认为社区是与居民直接打交道的最基层组织,自然就应该掌握辖区居民的所有信息,而没有考虑自己所要的证明信息是否应该由社区来掌握和出具。比如:要了解一个人在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这本应该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但涉事单位却非得要社区来证明。莫说他们没有这个职责,即使有也根本无法证明,而要想证明就只能到公安部门去上网查询才能知晓。没有公安部门的证明,仅凭社区的一纸材料能给出法律意义上的证明吗?显然不能。

  其次,对于那些有权力和责任出具证明的职能部门或组织来说,凡事都推给社区则是明显的权责混乱,或权力不为与乱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却让别人来做,要么是对自己的权责认识不清楚,要么是慵、懒、怠使然,要么就是以“大”欺“小”,恣意转嫁责任与风险。

  因此,笔者建议,作为最基层的社区组织,首先要对自己的权力和职责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界定,不能“来者不拒”,乱担责任;其次,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勇于说“不”,不能因为你是直接服务居民群众的就把涉及他们的所有事情都“扛”起来,你没那个权力,也没有那份义务,更为关键的是,社区的公章并不是“万能”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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