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4月12日通报,阳江市原副市长陈芝岳因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而在2013 年,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多次发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发节日费、转嫁接待费用等严重违纪问题,陈芝岳分管该局工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曾经受到过行政警告处分。
好了伤疤忘了痛,这是一个许多人都会犯的体验错误。所以,在原地跌倒之后,我们还可以见到本人或者是其他人的不断再“跌倒”,直至跌得更加的“惨不忍睹”。如此教训,实在令人惋惜与慨叹。不翻开本子不知道,而翻开之后才知道,原来责任的“鞭子”在三年前就甩下,阳江市原副市长陈芝岳因此留下了“行政警告处分”的“痛痕”。现在,在这一道旧的“痛痕”上,我们又见“行政撤职处分”的更严厉的惩治。
小错不改,则引大错;小病不治,则患大病。任何人都有犯错的可能,有些错是亡羊补牢,为时犹未晚。“好了伤疤忘了痛”这就算是多数人的通病,也不应该是党员干部的“病症”。因为,从来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都是严要求、高标准的,从来都是要求党员干部在保持宗旨意识上本色不变、信念坚定,从来都是要求党员干部能够成为当今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成为人民群众眼中的一面旗,一面镜子。对待是非功过,正确与错误,党员干部必须有更清醒的头脑和行动。
敢于担当作表率,敢于负责促作为。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党员干部要对自己更加“狠”一些,在工作行动上,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要首先带头不要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主动作出示范,在对待错误与问题上,发现问题要比别人整改得更主动、更及时,在受到责任追究方面要比别人更善于反思、更善于汲取教训,更有效地改进。像陈芝岳由“行政警告处分”滑向到“行政撤职处分”,就是对自己反思得不够深刻,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对自己的责任不够清醒,对自己的病症下药不够“猛烈”,并由此导致“旧病复发”,“病症”加剧,此警钟可谓沉重。
责任的“鞭子”要甩得更有力,“鞭子”留下的“痛痕”切不可忘却。起一时贪念而毁一生之清白,忘一刻之“痛痕”而添铁窗之悔恨。党员干部必须成为钢铁炼就的“战士”,要做到不正之风面前受考验,人民群众面前举勤廉,牢牢把握责任与坚守权力清廉信念,时刻谨记责任,谨记权力的本质属性,谨记前车之覆,谨记仰俯无愧于民众,无愧于党,无愧于这个时代赋予党员干部的使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谊军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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