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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颖:推进教育公平不能“新瓶装旧酒”
发布时间:2015-04-26 15:05:59来源:荆楚网

  对大多数寒门学子而言,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一直是他们上大学、进名校难得的“福利”。近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陆续公布了针对农村考生的专项招生计划,越来越多的寒门子弟即将享受特招待遇。

  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身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农村学生的大学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农村学生享受大学教育的比例已经上升至新生人数的60%,但是上985和211重点大学的比例不升反降。对于重点大学农村生的比例问题,舆论给予高度关注,呼吁从教育公平出发,重视这一现象,但是却对更多农村学生就读普通高校、高职高专这一现实关注不够。所谓“知识改变命运”,意在农村学生只有考上重点大学才有改变命运的可能,而忽视了对绝大多数就读普通高校的农村学生,该如何实现教育公平。若推进教育公平只是针对少数农村学生,那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对教育环境并无太大的改善作用。

  显然,要推进教育公平,光靠几所名牌大学进行针对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是远远不够的。即使重点大学提高了农村生比例,也无法总体改变农村生会更多就读普通高校的情况。教育等级制度(通过各种计划把大学分为985、211、一般本科)、拨款制度等,使高校之间竞争不平等,造成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尤其是民办院校,办学十分困难,与重点高校受到的政策优惠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针对这一现实,如何提高农村学生就读普通高校的教育回报率,在眼下可能比关注重点大学的录取比例更迫切。

  再者,我国的人才评价体系,十分看重毕业生的学历。虽然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招聘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用人歧视,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学校歧视、学历歧视,在用人单位招聘中普遍存在。有些单位面向所有学生招聘,但却在材料筛选、面试过程中,执行非985高校不录、非211高校不录的不成文规定。本来,根据《就业促进法》,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追究就业歧视的责任,可是,却从来不见有任何用人单位因就业歧视而被追责,在法律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的情况下,部门的规定能起到多大作用,很令人怀疑。

  在普通高校受到忽视、就业歧视的现实面前,如果纠结在农村学生在重点大学就学的比例问题上,将无助于推进教育公平。打破政治直辖教育的体制,促进高校平等竞争;推动就业公平,改善用人体制,这才是我国教育的出路所在,也是农村生的出路所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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