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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官员救母”岂能成为索贿理由
发布时间:2015-05-04 16:18:50来源:荆楚网

  广东惠东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被控在任副县长期间以母亲患癌需买进口药为由,通过哥哥黄祝明向企业老板索贿16万美元。庭审时一度引发是索贿还是借款之争,辩护人在庭上还打出了“孝子牌”。近日,惠州市中院一审认定二人构成受贿罪,分别判刑12年和10年6个月。(5月3日《信息时报》)

  黄祝南是在副县长任上“借钱救母”的。而其口中所说的“借钱救母”实际上只是幌子。办案人员调查查明,这笔钱其并没有用于营救母亲。其母亲患病是个事实,但是,其索要了16万美元之后,并没有花在母亲身上,而是藏匿起来。鉴于有了这个事实,办案机关认定,这笔钱款就是索贿。

  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副县长在“借钱”的时候真的是为了救母,是不是还会有了这次索贿认定?通过办案机关的陈述,可以发现,假如其真是为了救母,应该会受到从轻处罚。如果是这样,也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官员和商人之间,有没有友谊?答案是一定的,人与人之间都是有友谊的,官员是人,商人也是人,他们也能产生正常友谊。但是,要知道的是商人和官员之间即使有纯粹的友谊,也会是少之又少的,大多数都是权钱交易而已。官员手中的权力可以照顾商人,商人手中的金钱可以收买官员。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交往,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

  但是,要想让官员和商人之间做到君子之交,就需要制度的前行,就需要惩处的严厉,否则官商交往,就难以摆脱事实上的腐败交易。这就需要缩减官员手中的权力,让市场的交给市场,进一步简政放权。而还需要控制的是,商人的利益问题。当工程的利益能做到最小化的时候,他们也就不愿意去用金钱将官员拉下马了。说到底,官员敢于用母亲的名义索贿,还是手中的权力太大了。商人愿意赞助官员“给母亲看病”,也是因为工程的利益巨大。当权力和利益能回归到正常轨道之后,才会少了这种尴尬现象。

  “官员救母”式样的索贿其实比一般情况更为可恨。其母亲已经病入膏肓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心情会是何等的难过?谁还有心事去索贿,去受贿?在母亲病痛缠身的时候,这位官员依然没有忘记用权力去腐败,这样的官员缺失的是“三德”。其一,缺失了“官德”,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其二,缺失的是“孝德”,不惜以患病母亲当成幌子,把患病的母亲当成了摇钱树;其三,缺失的是“人德”,官员也是普通的人,当敛财的手段将自己的母亲也派上用场的时候,还有人味吗?

  更为可怕的则是这种狡辩的心理,这位官员为何想要用“孝德”感染大家?这说明我们的制度还是存在漏洞的,现实之下,很多官员的腐败行为被以各种名义从轻处罚了,于是他也想看看能不能用“孝顺”躲过一劫。杜绝这样的狡辩,需要我们对腐败零容忍。无论索贿受贿是为了什么,都只能是严惩不贷。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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