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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评声:莫用“为母受贿”亵渎亲情
发布时间:2015-05-05 08:51:04来源:荆楚网

  广东惠东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被控在任副县长期间以母亲患癌需买进口药为由,通过哥哥黄祝明向企业老板索贿16万美元(约合100多万人民币)。庭审时一度引发是索贿还是借款之争,辩护人在庭上还打出了“孝子牌”。近日,惠州市中院一审认定二人构成受贿罪,分别判刑12年和10年6个月。(5月3日《中国青年报》)

  在贪污受贿这条不归路上,黄祝南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但在打出名为“为母受贿”的“孝子牌”上,他的厚脸皮和无耻还是刷新了笔者的三观。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孝道”传统,尤其在父母年老多病时侍奉床前更是做人之基本。但打着“为母买药”的旗号索贿上百万,也不知道他的老母亲知道后是羞愧至极还是老怀安慰。

  无论“为母贪污”是否真实,都不能成为黄某利用职权公然索贿的“遮羞布”。从法律角度来讲,虽然“法律不外乎人情”,但身为公职人员理所应当抱有更高要求的为人底线和纪律准则。亲人重病的领导干部绝不止黄祝南一人,为何别人就没有利用职权,违法乱纪,朝不该拿的钱伸手,偏偏他就“忍不住”了?从社会道德来看,黄祝南所谓“为母贪污”也站不住脚。但凡不是穷凶极恶、天性凶残之人,能做出违法乱纪行为的大抵都能说上几条“深层原因”和“不得已”。因为要为母买药就索贿百万和因为“没钱花”就去抢劫盗窃如出一辙,黄某又哪来的“底气”觉得司法机关会为此法外开恩,民众会对此心怀宽容?更可耻的是,黄某收款后并未作出实质性的买药行为,而是将巨款藏于老家暗格中。可见“为母买药”的急迫也不过是嘴上说说,这张“孝子牌”也不过是为了逃脱法律惩罚打出的一张“烂牌”。这其中到底还有多少亲情可言,实在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可见孝顺父母并不仅限于赡养父母、养老送终,更在成为一个身心健康、有用于社会之人。黄祝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知法犯法,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最终身陷囹圄,更拿去世的老母亲做“挡箭牌”。堕落至此,又何来“孝顺”可言?

  笔者由衷奉劝个别干部,与其心怀侥幸,试图事后以“亲亲之情”混淆视听,倒不如时时刻刻循规蹈矩,遵纪守法。不然大祸临头再扯着“孝子”的虎皮拉“不受罚”的大旗,不但徒增笑谈更亵渎了亲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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