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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辰:莫让“点名曝光”公车私用成为无奈之举
发布时间:2015-05-11 10:40:48来源:荆楚网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7起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分别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多个方面。(5月10日《新京报》)

  公车私用,顾名思义,用公家的车办私人的事,不仅违规,而且失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好比“打不死的蟑螂”,实在屡屡汗颜了大众。从中央到地方,治理公车私用可谓三令五申,但总有一些人当作耳边风,频频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如今,贵州省纪委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无疑能形成强力震慑。那么,莫让“点名曝光”公车私用成为无奈之举,更值得反思!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是为官者耳熟能详的“硬杠子”。但仍有不少官员因此受到处分,因侥幸心理胆敢偷越“雷池”。这不,贵州省镇宁自治县打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儒海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顺县总工会驾驶员王忠勇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可见,要将公车私用这个恶疾连根铲除,既需治标之举,更要治本之策。

  其实,公车私用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首先是少数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公仆意识、宗旨意识不强,同时一些官员干部也存在着官本位思想,公车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其次是部分官员干部利用公车私用来占公家便宜,因为公车的开支都有单位报销。最后是公车监管不到位,公车改革滞后,公车使用的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配套的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制度的规范更有助于公车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治理“车轮上的腐败”,根本的是要靠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推进,靠公车管理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提高公车私用的违规成本,让公车私用的人得不偿失,才不会有人冒险公车私用。同时,在公车改革的“浪潮”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应切实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率先垂范,从细微之处改起,在工作之余争做抵制公车私用的标兵。

  “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在全国上下反“四风”转作风的当下,让公车私用“刹住车”已是当务之急。那么,治理公车私用的关键是用好权,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正本溯源,究其源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从思想根源反思言行,才能时刻加强警惕,做到防腐拒变,防微杜渐。唯有如此,才能让“公车私用”真正淡出公众视线。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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