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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叙:公务员下海需警惕“鱼与熊掌”兼得
发布时间:2015-05-13 15:19:36来源:荆楚网

  即日起,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辞职自主创业。5月12日,记者从岳阳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湖南省下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工作人员提醒,虽然公务员自主创业可享多重优惠,但并非可以“说走就走”,其前提是不得违法相关政策法规。(5月13日红网)

  有关公务员的话题总是惹人关注,岳阳市年初起草政策鼓励公职人员创业,消息一出,便引起舆论的热议。有人认为,该项新政的出台,为解决干部能进能出提供了新途径,改变了公务员只进不出的状态。也有人认为,公务员具有充分比较的权利,一边有政府工作掌握的人脉资源,一边创业在商海里“捞鱼”,很容易被人理解为,“鱼与熊掌”兼得的制度福利。

  其实,人们对于公职人员辞职下海有不同看法也是正常,有这种担心也并不是多余的。首先,有些关键部门的相关公职人员或者领导干部,其本身日常从事的就是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审批等等,一旦跃身“下海”,则难保不会将其在职期间的权力资源延伸到经济领域,或者长期利用“公职遗产”从事经营活动,这样的亦官亦商,显然与政策初衷相悖。

  第二,虽然湖南省允许公务员自主创业,有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对于目前公职人员离职后的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比如,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职人员离职后可以变相进入企业管理层,与企业产生关联。倘若背后裹挟着权钱交易,猫腻丛生的话,不仅会造成社会职业资源的分配不公,更会助长不良风气。

  公务员是否参与创业是他们的权利,给予其选择权必要的尊重即可。而公务员所具有公共伦理决定了公务员任职与经商办企业无法兼容,具有排它性。所以,公务员下海一定要警惕“鱼与熊掌”兼得,相关部门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审查、仔细甄别创业项目,防止创业只是“噱头”,严厉打击利用“公职遗产”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行为,如果对公务员自主创业只鼓励不约束或者约束不严格,只会泛之于滥,对制度的严肃性造成破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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