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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非法删帖行为亟待严惩
发布时间:2015-05-20 15:02:16来源:荆楚网

  近日,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有偿删帖案,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5月20日新华网)

  群众监督主要是指公民或社会组织对于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时也指一般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群众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制原则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体方式涉及言论、出版、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等。群众监督的实施机制包括信访制度、举报制度、申述制度等。而网络监督中的网络发帖,是当前日益兴起的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途径。

  “表哥”杨达才事件就是网络反腐的一个重要案例。然而,许多单位都会紧盯网上舆情,一发现有负面消息便迅速联系网站删除,许多公关公司和个人瞄准这一需求,扮演着“权力掮客”的角色,提供删帖,举报官员的帖子更是重点删除对象。“表哥”杨达才在被查之前,网上涌现大量举报的帖子,而这些网贴,曾被大量删除过。这样非法行为的出现,使得监督环境遭到巨大的破坏,也使得群众监督的途径被堵塞。

  非法删帖的情况早应该引起我们重视,这不仅关乎整个网络监督环境的营造,更在于我们的官员能否直面现实网络环境的监督,每名党员干部能否在网络面前挺直腰板。有些工作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当前网络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网络法律法规是否完善,全民发帖这个途径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等。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方面统筹考虑网络发展实际,让网络发帖更安全,更有效。一方面实行网络实名制,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相关网站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管控网络信息。网站并不是法外之地,要严格接受政府的指导和监管,避免不法删帖形成产业链,要对网络举报采取存档、备案等方式进行迅速集中的处理,与不法删帖分子打好“时间差”。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有关互联网信息的法律制度,弥补法律空白,做到有法可依。不法删帖破坏监督环境,阻塞群众监督途径,理应受到严惩。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网民文明、理性发表网贴,不造谣不污蔑,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监督处理办法。

  不法删帖通过利用相关单位和个人“怕出丑”的心理,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删帖,不仅破坏了网络监督环境,更给了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这种现象必须遏止,这种不法分子危害等同于作为不法分子的共犯,应该受到严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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