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陈潘:不给钱就摸胸,是乞丐还是“流氓”?
发布时间:2015-05-29 17:39:39来源:荆楚网

  武汉地铁“乞讨一族”的过分行为,已经让一些乘客忍无可忍。日前,唐女士在微博上发了一组武汉地铁2号线上女乞讨者对男乘客“上下其手”的照片,“不给钱,就摸胸、搂腰”,唐女士愤怒地表示:这样乞讨真是令人厌恶!(5月25日荆楚网)

  曾经,我们眼中的乞丐是生活无着的“流浪的乞讨人员”,无依无靠,没有基本生存能力,穿梭在天桥上、地下通道里,只求一碗剩饭剩菜,让人不禁产生怜悯之心想要去帮助。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在地铁上,乞讨女孩找男士要钱,不给钱,就骚扰对方,各种撒娇,摸男士脸和胸,还搂腰。这和“耍流氓”有何区别?

  其实,地铁乞讨现象屡见不鲜,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爬行乞讨”、“卖艺乞讨”、“带着小孩乞讨”、“装成盲人、聋哑人乞讨”、“称家人生病乞讨”等等。在很多大城市,地铁乞讨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他们游走在地铁车厢和高档商圈,只认金钱。他们有手有脚,也并非贫困潦倒,只是想骗取他人财产,不劳而获。遇到“柔弱、可怜”的行乞者,乘客们也许会“施舍”一二,但一些“强讨恶要”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乘客的正常乘车。

  为什么这些“乞讨一族”会如此肆无忌惮?还在于他们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导致正确的人生观缺失,把他人的善良当成了理所当然。所以说,不给钱就摸胸搂腰的“女乞丐”不是没有自尊,是价值观完全扭曲。

  怎样禁止地铁乞丐?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有“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以其他滋扰他人方式乞讨的”及“胁迫、诱骗或利用他人乞讨的”方可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乞讨,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处50~200元罚款。其他城市和国家也有很多方法,比如建立地铁乞讨者信息共享库,公开职业乞讨者的信息,提醒市民不要同情,并组织了专门的巡查队伍。

  笔者认为,这些规定是客观上的,没办法从根本上杜绝“乞丐耍流氓”现象。最根本的,还是应该从主观上去引导这些乞讨者,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用自己的双手去获得财富,这样才能有尊严有意义地活着。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潘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