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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庆:高温津贴不能 “年年议论年年空”
发布时间:2015-07-04 11:07:39来源:荆楚网

  连日来的高温天气,让很多从事户外工作或室内高温区工作的人有些“受不了”,但还是不得不在高温下劳动。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再次成为大家议论的热点。有几个单位发过“高温补贴”?谁正儿八经领到过?笔者为此在山西阳泉市调查了多个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发现除了一家外企,其他单位相对较好的还能发放一些用于降温的饮料、冰棍等福利,但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对多数人来说只是“传说”。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有些单位发放的矿泉水、西瓜、饮料、冰袋等降温用的食物或用品,多数人都觉得这也是“高温补贴”的形式,很多单位也将此作为“名正言顺”的高温补贴来执行。笔者在山西阳泉市区街头调查了10多人,他们中有6个人觉得,如果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发一些降温福利也能勉强接受,毕竟是为了降温而多发的,但也有人提出了另外的观点,就是发什么不如发现金。“发一些物资,可能单位领导会拿提成,所以很多单位喜欢发物资。”市民李先生说。

  笔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山西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另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该工作人员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很少有人投诉单位不发高温津贴的,我们接到的投诉多数是欠薪的。”山西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各种劳动投诉中,欠薪投诉是最多的,其次是保险等待遇问题,而高温津贴的投诉则非常少,可能一方面涉及高温津贴的时间短,再就是很多人觉得只要能正常发工资就很不错了。这名工作人员说,从他掌握的情况看,能按照规定发高温补贴的单位真不多。笔者认为造成高温津贴“落空”的原因,首先应当承认,真正在高温岗位上作业的职工,或者因为维权意识不强,往往不知道自己有获得高温津贴的权利。其次,职工在企业里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忍气吞声。第三,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要真正让高温津贴的法规落到实处,需要执法部门把执法工作做严做实。因此笔者提醒大家:不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维权:一是申请劳动仲裁,二是通过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相关机构查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蔡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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