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温席卷中国近半省份,高温津贴的话题也引发热议。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有四个省市仍未明确制定高温津贴标准,而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7年前的标准。(7月24日中国新闻网)
对坐办公室吹空调、上下班以车代步的人来说,即便外面再怎么高温,也感受不到高温的无情。可对那些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尤其是户外劳动者来说,高温天气就是可怕的煎熬。所以,给高温天气下仍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发放津贴完全合理。而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是,四个省市仍未明确制定高温津贴标准,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7年前的“老标准”。这让劳动者情何以堪?
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该说,该办法虽不是刚性的法律,但也可以说是“有法可依”了。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现在又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如果高温津贴仍是一个让社会热议的话题,委实不该。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财富的创造者,也应该是财富的受益者,中国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按劳取酬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既然劳动者在高温下选择坚守了,在高温下出力流汗了,那就要得到相应的回报。高温津贴是对他们劳动的认可,也是对他们辛苦的一种经济补偿。
高温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发力。作为人大来讲,要对那些仍未明确制定高温津贴标准及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的省市加强督促,力促其尽快制定、提高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作为劳动监管部门来讲,在高温季节要多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让其尽快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作为工会来讲,不妨将高温津贴发放纳入工资集体协商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自身来讲,要增强维权意识,敢于向不合理的用工说不,对高温津贴不要视为可有可无。
高温津贴,考验着职能部门有几多执政为民的情怀,也让群众看到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答卷成绩几何。我们期待高温津贴发放不再是一个热议不断的话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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