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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祝文:预防“小官巨贪”需用“三大机制”
发布时间:2015-07-08 14:55:10来源:荆楚网

  屡屡有村支部、村长这样的小官贪污百万、千万甚至过亿的报道,这些小官为什么能够大贪?这就给了我们课题,如何在管理上、制度上防范小官巨贪呢?

  社会发展,村级出现了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就要从制度建设入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构建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机制。要推行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形式,公开审批项目、责任人员、承诺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确保项目建设公开、公正、廉洁。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建立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要健全重大项目决策机制。一些重大项目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项目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在审批项目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审查。严禁上马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固化集中一站式审批,推行“阳光”审批、限时审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构建项目建设监控机制。为切实防控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要抓住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勘测、立项审批、执法收费等重要环节,构建日常监控、专项监控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预警监控机制。要加强日常监控,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为腐败问题。建立项目建设资料库,指定专人担任项目廉政监督员,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并根据风险演变成腐败问题的可能性大小,将风险划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进行分类监控,采取发廉情预报、预警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及时提醒,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开展专项监控,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巡视。出台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廉政督查、廉政审计三项制度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基建、财经和物资采购等“四不”制度,对每个重大项目签订廉政责任书,推行项目建设行政问责制。要实施电子监察和预警,及时纠偏处置廉政风险。要把所有涉及项目许可、审批、收费、执法等职能的部门全部纳入中心管理,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通过电子平台对接,实行网络监督、信息互动、和预警纠偏,有效处置和化解项目建设中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效能低下、权钱交易等廉政风险,保证项目建设阳光公正和廉洁高效。

  三是构建项目建设流程管理机制。着重把好四个重要关口。要把好项目立项关。通过深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严格评审,防止人情项目、关系项目和“政绩工程”。要把好概算审查关。工程概算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设计论证和共同编制,防止概算过大,尽量把廉政风险和隐患消除在初始环节。要把好招投标关。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全过程招投标,邀请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招标监督,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要把好工程决算审计关。对未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等方面的问题严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执行是否到位,工程量计算及造价是否真实,有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偷漏税费、贪污克扣、挥霍浪费等问题。通过加强流程管理,堵塞项目建设中的漏洞,防控权钱物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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