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为了引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加快减贫步伐,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办法》。(8月18日荆楚网)
贫困本是一个不太光彩的名字,但是对于贫困县来说他们却十分喜欢这个称谓,因为有了贫困县的帽子就能够把政策和资金向那个地方倾斜,其中的好处一看便知,所以很多县区为了挣得贫困县这个“帽子”可谓是向上级领导四处走关系、哭鼻子、叫穷叫苦。这样的贫困县评选确实起到了带领一些县市区走上了脱贫致富的作用,但也造成了更多的县区为获得贫困县的名额而不断把自己弄得更穷,走上了“以贫养贫”的致富路,这种只要哭一哭闹一闹就能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何乐不为呢?这就是贫困县不愿意脱去“贫困帽”的本质所在。
湖北出台“扶贫政绩”倒逼贫困县的一把手积极脱贫。从办法考核看主要从从经济社会发展(30%)和扶贫开发(70%)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且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贫困县,才能获得通报表扬以及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与以往的贫困县获得支持的情况相比较,区别在于要想获得支柱就必须得拿出成绩来争取,比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数量减少多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提高多少、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改善的如何,百姓的满意度如何等等有了这些方面的成绩才能够获得下一年度的贫困县资格,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不再有效。
“扶贫政绩”成摘“贫困帽”一剂良药。每一次的“扶贫政绩”就是一次对当地贫困现状的改善,如果把贫困状况看成100%贫困, 每完成20%的“扶贫政绩”为合格且为获得下一年度贫困县的必要调节,那么五年过后该县就不再是贫困县。可以说这样的机制正是一个科学有效的脱贫机制,是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的贯彻落实,是湖北省扶贫办开除了一味脱贫“良药”。
有病治病,对症下药是关键。关于贫困县的病因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湖北组织部出台的《办法》打破扶贫“潜规则”,对症下药,表彰“积极脱贫”新面貌,惩治“以贫养贫”癞皮狗。彰显了带领全省人民脱贫的信心与决心,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晓晓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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