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周晨希:七夕只办结婚,民政局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5-08-20 09:15:37来源:荆楚网

  8月20日当天,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将仅受理国内结婚登记,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今年七夕拟只办理结婚登记的做法,一方面是因为七夕当天结婚登记人数太多,鼓楼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有限,难以忙得过来。另一方面,则是七夕是爱情的象征,在七夕办理离婚登记,感觉“不吉利”。(8月19日中青在线)

  2006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俨然成为炎黄子孙本乡本土的情人节。在国人的意识中,七夕被赋予美好爱情的寓意,因此被称为“中国情人节”。情人节都希望能够跟情人一起过,毕竟看着别人情情爱爱自己孤家寡人,心灵还是会很受伤,因而除非“走投无路”,谁又愿意在特殊的日子选择离婚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而民政部门以七夕当前工作量过大,以及办理离婚登记“不吉利”,不办理离婚,这样的权力侵犯权益,是对法律的蔑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错误规定必须撤销。

  政府部门办公场所的设置,最主要的目的是方便人民办事,不管处于何种原因,不管处于什么目的,作为民政部门,都应该处处维护公民权利,不能漠视公民的需求。工作量大,这显然可以是民政局的理由,但是却不能成为侵犯人民权利的借口,民政部门完全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加派人手,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至于不吉利,结婚、离婚都是别人家的事,跟自己有什么大的关系呢?况且民政局每天面对弱势群体,面对贫穷、疾病、暴力,不吉利对民政局又有什么影响呢?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在其位谋其职”,民政部门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单位,哪怕仅仅是将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当成是解决温饱的工作职业而已,至少要对得起领的那点工资。

  结婚、离婚都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选择。这两项权利,没有优劣之别。七夕节这天,公民有权利登记结婚,也有权利登记离婚,民政部门并没有权力来剥夺公民七夕节登记离婚的权利。而哪怕想要引导人民珍惜婚姻,也应该是倡导引导人民自愿不来办理,而不是这样的强制伤害民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晨希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