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沙头角海关贪腐窝案作出一审判决。七名被告人中,刑期最重的是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科长郑小梧,犯受贿罪、放纵走私罪、行贿罪,获刑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8月20日凤凰网)
历时不到一年,曾经震惊四野的深圳海关贪腐窝案终于宣判。这样的结果,也许对深圳沙头角海关的贪腐窝案来说是一个终结,但海关乃至贪腐而言,这都是一个警示。
海关作为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的进出口业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其监督和管理职权,更关系着查禁走私和违禁物品的权力是否行使到位,其背后往往关系着某些违禁物品是否能够进入我国国土危害群众。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关员”们却任由贪腐之心作祟,将海关变成了贪腐的“集中营”。究竟是什么让关员们将职责弃于不顾?
翻翻地图,我们不难发现,涉案的海关地处香港和深圳的交界地带,属于货物流通的重要地带,而隔“关”相望的两地之间的物品差价更是惊人。这样的一个重要地带自然会让某些不法分子眼馋。而之所以这里的海关没有“关”住“关员”的贪腐之心,反而产生了抱团贪腐、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的案件,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还在于权力的绝对化。
我们常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诚然,海关走私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但为何多年来只要一涉及海关问题就会查出处重大案件?笔者以为其原因在于政府给予海关的权力绝对化。在职能设置上,没有一个相关的职能部门与海关互相监督,予以掣肘,当“关员”们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造就一个富翁同时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势之下,很难保证海关不会成为贪腐“集中营”。
在笔者看来,今天的海关贪腐窝案引起重视,是为了守护国家和国民的利益乃至生命安全,就更需要加快对于海关绝对化权力的掣肘。海关的“关员”们只能通过手中权力的为人民守好国门和物流通道,一旦触及贪腐,就将触碰“高压线”,祸及己身。政府只有通过权力掣肘限制海关的贪腐之心,让他们时刻警示自己身上肩负着重任,时刻将人民放在心里,才能将可能危害到人民的不法分子和货物流通拒之关外,让海关决不能再次成为贪腐“集中营”。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云舒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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