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8月24日《重庆晨报》)
近段时间以来,“奇葩证明”在网络上掀起热议,例如“我是我”“你妈是你妈”等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着实让人哭笑不得。虽然“奇葩证明”是为了追求信息精确到极致,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太过“奇葩”,就会给群众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而公安部近日在其官方微博晒出“奇葩证明”的具体经办部门,避免群众开证明少走弯路,对症下药直插“奇葩证明”靶心。
“奇葩证明”之所以泛滥如斯,原因有三:一在于机关部门缺乏为民服务、分忧的意识;二在于治理方式陈旧;三在于机关部门滥权渎职、罔顾法律规章、人为设槛。实际上,诸多“奇葩证明”中,最为人诟病、尤为人难以容忍的,往往是第二类,比如证明“你还健在”、“你是你”等等。
其实,比“奇葩证明”更为奇葩的是开具证明一律找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成为了固化思维,而实际上他们有的时候真的是爱莫能助,在部门职能上出现了“模糊地带”,也许这才是“奇葩证明”横行的源头。因此,要解决“奇葩证明”问题,亟需对症下药,简政放权改革要持续发力,凡是没有必要存在、没有合法依据的审批事项、证明事项,都应当大力削减直至全部取消,不留任何回旋、反复的余地。同时依法规范审批事项和证明事项,对确需审批、证明的事项,要制定最简化的“清单”,在“清单”之外,严禁要求居民、企业提供任何材料,对违反者须依法问责追究,包括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追究刑责。划分清楚部门职能,各部门各司其职,在“模糊地带”立起“禁止通行”的标识。
“有困难找警察”并不是万能的,开具证明还需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职能部门,方能破解“奇葩证明”的难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仕鱼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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