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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华:12岁男孩闹市“飙车”责任在家长
发布时间:2015-09-07 11:34:05来源:荆楚网

  9月5日上午,在湖北省建始县城闹市区,2个男孩儿驾驶一辆绿色赛车风驰电掣,被执勤交警果断制止。(9月6日人民网)

  对于一名12岁的男孩子来说,能够干什么?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天真可爱地玩耍,上学读书的好时光,在家里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可发生在在湖北省建始县城闹市区,一名12岁的男孩子可以骑上赛车,在闹市区“飙车”,完全是颠覆了人们的想象。

  看到小小少年“飙车”这一幕不仅仅让路人紧张,也让执勤的交警吓坏了。幸亏交警及时将孩子拦下来,否则,后果还真的后怕。一场可怕的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制止,民警依法扣留摩托车,一面对男孩李某进行批评教育,一面通知其家长到交警大队取车、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扣留机动车,处200至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须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在许多学校有这样的规定:别说是骑摩托车,就是骑自行车上学也得超过12岁,还得在学校经过考试合格了,取得“准骑证”,才能独自骑自行车上学。这是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很显然,12岁男孩闹市骑摩托车“飙车”责任完全在家长 。

  现在,许多家庭越来越富裕了,家里已经不差钱了。为此,有不少家庭都购买了汽车、摩托车,这本来是喜事、好事、开心的事情,可有些孩子面对家里拥有汽车、摩托车,总想试一试。许多家长也在想,孩子总是要学会的,还不如提前教孩子学会。于是,在不知不觉中,许多聪明的孩子在耳濡目染之下,很快就学会了驾驶汽车、摩托车的本领。在日常社会当中,小小少年能够驾驶摩托车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有专家分析: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分析,未成年人驾车往往会产生盲目自豪感,容易自我感觉不可一世。由此,很容易诱发多种违法现象,如违法超速、超车和超载。有些少年气盛者往往逞强搭乘二人或多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家里没有摩托车,哪有孩子随意骑车的可能。家庭里拥有各种车辆是一件好事,孩子能够掌握驾驶的本领,并没有多大的害处。最关键是,孩子不到驾驶的年龄,还没有取得合法的驾照,才能上路驾驶。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会回来。

  世界上没有一种后悔药,安全不是儿戏,别等到悲剧的发生才后悔。为此,作为家长,平时加强对孩子的监管,防止未成年子女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飙车,避免悲剧的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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